全校各学院:
根据《郑州师范学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毕业生集体合影作为我校一种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照片档案,必须完整地加以保存,请各院在毕业班学生拍摄完毕业集体照后,于6月30日之前将毕业生合影(含电子版)与移交清单交档案馆保存。(所交照片将院系、年级、专业名称及学生姓名等塑封在照片背面) 注:电子版照片请发送到电子邮箱dag412@126.com
附件: 毕业生合影照片档案移交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