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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档案室岗位职责
更新时间:2018/10/26 10:55:40来源:佚名访问量:(0

1、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工作的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工作,增强全校师生的档案意识。

2、负责收集档案材料,凡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及时移交档案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公务活动形成的档案材料据为己有。

3、负责全校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归档范围按《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规定的十大类文件材料及反映学校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4、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查(借)阅档案,须办理一定手续,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档案保密范围的规定,不得擅自将有关保密档案内容传播。

6、做好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对到期的档案,经鉴定小组鉴定,经分管档案的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进行销毁,销毁时由三人执行,在销毁清单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日期。

7、认真贯彻执行防火、防盗、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八防”方针,建立库房管理责任制,定期检查库房,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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